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陳水扁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陳水扁痛批陳肇敏“挾怨報復”、“真的沒辦法原諒”,一度要把衣服拉開讓陳肇敏看他肚子傷口,經法官制止才未當庭掀衣。
聯合報報道,陳水扁說,陳肇敏雖是職業軍人,但政治性格強,愛做官。法官許永煌隨即以“與案情無關”、可能涉及人身攻擊理由制止;但陳水扁堅持講完,並強調陳肇敏可以告他。
今年五月陳肇敏在“立法院”備詢,被“立委”問到三一九真調會結論時,說“金華街不是第一現場”、“槍案是自導自演”等。陳水扁自訴控告陳肇敏加重誹謗,一審判陳肇敏無罪。
陳水扁不服提上訴,昨天親自到庭。他掏出一張A4紙,一開始就強調陳肇敏“挾怨報復”。扁說,案發現場是台南金華街、他身上的是槍傷、新傷,都是鐵的事實。
陳水扁說,兩千年他當選“總統”,陳肇敏是第一個見他的軍方將領;二○○四年他連任“總統”,原本計劃讓陳肇敏接任參謀總長,後來接獲許多對陳肇敏不利傳言,才改由李天羽接任,陳肇敏則以“國防部副部長”身分退休。
扁表示,陳肇敏退休便參加三一九真調會,違反軍人要保持政治中立、超出個人利益及黨派等,對三一九案的發言讓他無法原諒。扁拿著手稿、眼睛瞪著座位前方的陳肇敏直罵,兩人視線毫無交集。
陳肇敏反駁扁的指控,強調他在“立法院”是因為回答“立委”質詢有關三一九真調會結論,沒有誹謗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