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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陳水扁的行為與就職誓詞完全相左,讓他深受警惕。 |
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馬英九今早出席一場“釋憲六十週年”研討會,致詞時突然脫稿演出,狠批陳水扁不守“憲法”。他強調,在起訴書中提到陳水扁的行為與就職“總統”時的誓詞完全相左,讓他深受“感動”及“警惕”,因為宣誓誓詞是非常重要的承諾。
綜合TVBS及東森報道,馬英九今早在“釋憲六十週年”研討會上致詞結束前,突然脫稿表示,“憲法”不是只靠大法官來維護,在特偵組的起訴書中特別提到“前總統”陳水扁在就職二任“總統”時,都依照“憲法”第48條規定宣誓,不料陳水扁的行為竟與誓詞完全相左,看到起訴書這樣寫,一方面很“感動”,一方面也深受“警惕”。
馬英九指出,在“總統”就職宣誓誓詞中提到“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宣誓及承諾。
馬英九同時表示,現在的司法界比過去的10年、20年、甚至30年更重視“憲法”,就代表更進步。
根據起訴書指出,被告陳水扁於就職二任“總統”時,皆依照“憲法”第48條規定宣誓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詎其行為竟與上述誓詞完全相左,在“國務機要費”中甚至教唆部屬偽證、偽造證據,並多次提出虛偽事實掩飾犯行,冀求脫罪,毫無悔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