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即便是全國上下對“出國考察門”事件形成了一致的討伐。陳曉鵬(化名)依然堅持認為,只是這些官員運氣不佳,被人撿到了證據。
中國青年報報道,陳曉鵬曾是江西一家旅行社的部門主管。在他眼裡,媒體所報道的“出國考察門”事件再平常不過。他告訴記者,目前國內絕大多數地方,通過旅行社等中介機構來組織的所謂出國公務考察,實際上統統只有一個名稱——商務考察。
“真正意義的公務考察或者是出訪,必須經過國家各相關部門審批,手續比較複雜,並且非常嚴格。中介機構是根本不可能進入這一領域的。並且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出國費用通常是在一定的標準下實報實銷的。”陳曉鵬說。
他表示,類似旅行社這樣的中介機構組織的只能是商務考察。他們在推介商務考察的時候常常冠以公務之名。
組織一次這樣的考察,一般的步驟是通過一些國外的旅遊公司或者是一些社團組織,向國內發一些所謂的“公務邀請函”,然後一些有出國考察意願的單位,再以此為名,去辦理相應的手續。
陳曉鵬說,這些邀請函並不是白寄的,都需要繳納不菲的費用。在很大程度上,這些中介機構與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之間形成了某種默契,所謂公務考察團都是以商務考察團這種方式出行的。
他告訴記者,業內人士都清楚,像最近報道中提到新余、溫州等地官員在北美的行程,實際上就是赴北美東西海岸線遊。旅行社等中介機構安排的通常都是這樣的線路。當然對這些官員來說,中間還必須安排幾天名副其實的參觀和考察,不然是過不了關的。
“這樣的線路一般報價在2.7萬元人民幣上下。近一段時期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價格還有所降低,大概在2.3萬元左右。除非客戶提出特別的要求,不然的話他們支付給旅行社的費用基本如此。”陳曉鵬介紹說。
記者問:什麼是特別的要求?他表示,例如考察團成員不願乘坐大巴,要改乘商務轎車或者是小範圍的幾個人要專門請一名導遊等等。
“有的旅行社在做方案的時候會把費用總額人為地提高一截。等到了國外之後,這些多出來的費用會發給考察團成員,在業內稱之為‘零花錢’。”
而對於旅行社等中介機構來說,只要客戶有能力和渠道報銷,發票可以按照客戶的要求開。因為在國外沒有發票一說,消費完結算的時候,對方只提供一個消費金額的單據憑證。憑據可操作性很大,到了國內,中介機構給客戶開發票的時候,也有很大的空間。發票的名目也一般是培訓、會務費等。
關於這一點,記者從一位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處得到驗證。這位姓王的留學生告訴記者,就美國而言,消費者在消費之後可向商家索取兩種憑據。一種叫receipt,相當於國內的收據。還有一種叫invoice,比前者稍微正式一點,類似國內的發票。在美國,這兩種憑據都是由商家自行印製的,也沒有機構監督,管理比較鬆散。不像在國內,發票由稅務部門統一印製,還有編號。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商家願意,給你開多少金額的消費憑據都行,哪怕是給你一張空白的。
陳曉鵬還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一些公職人員是在年末出國的,回來之後發現單位的年度經費已超標。旅行社還可以給他分幾次開發票,留一部分在下一年度報銷。
“這種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沒想到出了這麼一個意外。”陳曉鵬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