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在刑事偵察或訴訟上,有所謂的“認罪協商”,亦即,涉嫌人或被告,以認罪、交代案情來換取檢察官或法官“從輕發落”,減輕、或減免其刑。這是司法實務上的從權之舉,要在減除冗長的偵察或審判程序;這在“罪證確鑿”的刑案裡,讓涉嫌人或被告與檢審之間,兩得其便。
今天媒體傳出消息,陳致中向檢方要求“認罪協商”;之後,特偵組出面澄清,陳致中只想“協商”而不“認罪”。
臺灣聯合網今天刊文指出,協商而不認罪,這是相當新鮮的事!也只有扁家一族想得出這種天真而又無恥的招數。
陳致中的意思是,你查到的錢,我通通給你,以這樣的條件,來“協商”其餘的通通不要再查,將本案偵結,而且不要起訴他本人(或緩起訴)。
文章說,這樣的招數,躺若是用來對付逼債的地下錢莊,倒也不失高明乾脆,亦是主客兩得其便;然而,以此用在刑事偵察訴訟,則無異公然行賄,其踐踏司法、視檢察官為二百五,實在相當可惡!
揆諸扁家這種招數,無非意在“罪證確鑿”之餘“保住”兩樣:一是尚未曝光的鉅款(顯然比已經曝光的鉅款來得更多更大),一是陳致中這對“賢伉儷”。
案情非常明顯:陳水扁已經難逃牢籠之災(從進看守所開始,就是進入牢獄),吳淑珍則可以健康為由,無限拖賴,剩下的,扁家可以掙扎脫罪的也只有“賢伉儷”而已。
然而,扁家與陳致中做的是白日夢!台灣的司法檢審,再不濟,對於這種罪證確鑿的刑案,也不會接受“協商而不認罪”。扁家認為“金錢萬能”,以為釋出一點小餌就可保住龐大的贓款、免除牢獄之災,這是行不通的!
前幾天,媒體又出八卦,說神道算命,預測陳水扁的運勢將是“花錢消災”,這與上述的扁家行徑走在一塊,都是胡說八道!陳水扁整天算命、燒紙錢,這樣下去,只有自己把命算完、把錢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