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扁家弊案,針對南港展覽館和龍潭購地弊案,進行程序準備庭。由於蒞庭的檢察官當庭追加起訴陳水扁另外還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當中的藉勢藉端勒索罪和非主管事物圖利罪,最重判處可處無期徒刑,陳水扁表示,被扣上這些罪名,他感到莫名其妙。
陳水扁一開始發言,就把矛頭指向蒞庭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水扁說,檢察官還說他觸犯藉勢藉端勒索罪,和非主管事務圖利罪,先前他一再針對特偵組指控的職務上收賄進行防禦辯護,今天又增加兩項罪名,代表經過這段時間的抗辯和防禦,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原先特偵組檢察官起訴的罪,越來越經不起檢驗。
陳水扁表示,所謂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和非主管事物圖利罪是有衝突和矛盾的,一個說龍潭購地弊案是“總統”的法定職權,一個說這不是“總統”的主管事項;一個說涉及收受賄賂,一個說沒有收受賄賂,只是圖利他人而已,他不知道哪個才是真的。
陳水扁不滿的說,所謂藉勢藉端勒索罪,把他從一個“總統”變成地痞流氓、黑道惡霸,被扣上這些罪嫌,他感到莫名其妙、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