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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組織部:3年內選派三百幹部雙向掛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26 16:08:33  


  中評社台北1月26日電/根據省委組織部近日出台的《海南省2009—2011年幹部雙向掛職鍛煉計劃》,2009年至2011年,海南省擬選派3批幹部共300人左右進行雙向掛職鍛煉。

  據海南日報報道,選派幹部雙向掛職鍛煉,是為切實加強市縣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縣域經濟活力,為省直管市縣行政體制提供人才支持。

  根據部署,2009年至2011年,海南省擬選派3批幹部掛職,每批100人左右,掛職時間1年;從省直單位中每批選派6名左右副廳級幹部到市縣政府班子中掛任副職;從省直單位中每批選派50名左右處、科級幹部,到各市、縣、區政府班子或政府部門掛職;從各市縣每批選派50名左右(每市縣2至3名)政府班子副職或中層處、科級幹部,到省直單位、中央駐瓊單位或省內重點項目掛職。此外,按照中組部要求,每批選派7名年輕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國內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重點從市縣黨政領導班子中選派,時間半年。

  省委組織部要求,省直單位到市縣掛職的幹部到任後,要在市縣黨委和政府或部門班子的領導下,重點協助市縣做好行政管理權下放後的規範行使及建立和完善省直管市縣行政體制等工作;同時豐富掛職幹部的基層工作閱歷,增強對加快發展的認識,密切與基層幹部群衆的聯系,促進工作作風的轉變,提高領導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市縣到省直單位掛職的幹部要學習機關規範、嚴謹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經驗,加強對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的了解,并將基層工作的實際和人民群衆的呼聲反映到機關,促進機關與基層的互動和溝通。

  據了解,掛職幹部在掛職期間,只轉組織關系,派出單位保留其原職務,工資福利不變,由原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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