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說,李慶安信誓旦旦,在一月三十一日前要對雙重國籍問題給個答覆,如今卻由律師表示,“辭了‘立委’就沒有這個問題了”,難道真想假裝忘掉這個“與民有約”?
一月三十一日,本來就被很多人譏諷為李慶安“拖”字訣的一部分。剩下為數不多依舊挺她的人,多希望在一月三十一日那天能見她提出清白的證據。如今她自己訂下的這個“死線”(deadline)已過期了,李慶安還要向大眾說些什麼?
這件事,絕不是“辭了‘立委’就沒有問題”。在法的層面,李慶安以詐欺被告的身分,已被北檢數次約談;在理的層面,她任期未滿即辭去“立委”,對選民欠個交代;在情的層面,李慶安此事牽拖國民黨,從馬英九、吳伯雄開始都受連累。李慶安真打算“惦惦”撐過一月三十一日,不說就是不說嗎?
文章說,李慶安事件的教訓,不在於雙重國籍,而在於死不認錯。看起來好像多複雜的事,勞師動眾,還扯上“外交部”和美國國務院,端出英文法條夸夸其言;其實只有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誠實是最好的對策”。李慶安如果一開始就認錯,補辦放棄美國籍的手續,或許仍能獲得諒解;就算如曾志朗一般為此遭彈劾,之後仍安坐“教育部長”和如今“政務委員”的位置。
李慶安一步一步把自己帶到今天的處境,連自己訂下的限期都無法遵守。一月三十一號的日曆撕去的那一天,李慶安躲了公眾,卻是如何面對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