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日電/過年前的1月21日,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在程序庭上發表五大聲明,其中一項是會把存在海外的鉅款匯回台灣,特偵組首度證實隔天(1月22日)就對他密訊,只是,陳致中對於這些錢的來源隻字不提,沒辦法證明犯罪所得,屆時還是得還他,檢方大嘆根本沒誠意。
東森新聞報道,1月21日,陳致中在媒體鏡頭前鞠躬,黃睿靚更淚灑法庭內外,兩人除了道歉,更表示會把從國泰世華保險室匯到瑞士的5.7億鉅款匯回台灣,檢方在隔天即對他展現密訊。只是,訊問過程中,陳致中除了向檢方要了“最高檢察署”的帳戶,承諾把海外的錢匯回台之外,其他的什麼也不說。
事實上,特偵組這一次密訊,就是因為同步調查二次金改案時,掌握到陳水扁的犯罪事證,其中疑似某部分企業行賄款項,存入國泰世華保管室,所以想從陳致中口中得知這些鉅款的匯款人是誰?沒想到陳致中隻字不提。
因此,就算錢匯回台灣,充其量特偵組只是暫時成了這一筆錢的保管人,沒證據認定是不法所得,最後還是得歸還扁家。“洗錢案的CEO”陳致中似早有盤算,鏡頭前的這句話只是敷衍民眾:“我和我太太願意在司法互助方面,來協助、全力協助特偵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