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吳淑珍在春節後,於二月三日遞出第二份陳報狀,除了檯面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金控企業老闆幾乎全被點名外,科技業、傳產企業等許多重量級的企業集團與企業家,都被吳淑珍點名。許多企業家對吳淑珍的動作已“剉咧等”,噤聲不語,深怕會被捲入扁家弊案風暴。
據了解,遭吳淑珍點名的台灣企業家約二十家。吳淑珍向特偵組表示,這些企業家提供約十三億元獻金,也就是國泰世華保管室裡的主要現金來源。
中國時報報道,知情人士透露,吳淑珍給特偵組的第二份陳報狀,像是扁家與企業界間的“投名狀”,其中不少人也是馬英九的支持者。但吳淑珍利用政治獻金為由,掩飾內情。由於陳報狀內容真假難辨,特偵組查證疲於奔命。
據了解,特偵組目前初步決定將扁案再切割為二大部份。第一階段已起訴的包括有“國務機要費”、洗錢、龍潭案、南港展覽館等四案;第二階段預計在三月底,追加起訴扁家的海外洗錢、二次金改與企業賄款部分案件;至於第三波則留待三月底之後,再繼續調查外交、軍事、交通及部分企業賄款案件。
陳水扁兒媳陳致中與黃睿靚在一月廿一認罪,表明要面對司法,並協助匯回海外的二十億。然而在他們道歉認罪之際,吳淑珍也向特偵組遞出第一份陳報狀,大爆金控業行賄內幕。
其中被吳淑珍特別點名者,包括有向特偵組陳述最多事實與訊息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以及向特偵組坦白事實的元大馬家與目前證詞仍受到特偵組保護的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吳淑珍爆料說,三者有“暗槓”她六億元的嫌疑。
就在特偵組積極準備調查二次金改與企業賄款案時,吳淑珍二月三日再丟出第二份陳報狀。據了解,這份陳報狀內容比第一次還勁爆,被列名的除了特偵組先前偵訊過的知名企業家,如金控業的國泰蔡家、富邦蔡家、華南銀林家、日盛陳家、中信辜家、101前董事長陳敏薰等,另外還包括科技業、傳產企業等許多重量級的企業集團與企業家。
付珍千萬涉賄 陳敏薰改列被告
另外,特偵組偵辦企業“錢進”扁家案有重大發展。特偵組針對陳敏薰在九十三年間曾交付一千萬元台支給吳淑珍,疑為她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101董事長的“買官錢”,涉嫌行賄扁珍,已將陳敏薰改列行賄罪被告,近日將以被告身分傳訊她到案。
陳敏薰是特偵組第二波偵辦扁案以來,第一位涉及行賄罪的企業家被告;先前涉案的企業家辜仲瑩、馬維辰、馬維建都是洗錢罪被告。特偵組已將陳敏薰列行賄罪被告的“特他字”案公文,呈送“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最快在今天分案偵辦。
扁珍施壓林全 喬大華證董事長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吳淑珍涉嫌收受陳敏薰的一千萬,利用職權向“財政部長”林全施壓,“喬”大華證券董事長、讓陳敏薰以台灣銀行派駐開發金法人董事名義,接任台北101董事長,已涉及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
特偵組是在調查扁家海外洗錢案中,發現陳敏薰在九十三年間,以陳欽文名義,購買一千萬台支,交予吳淑珍後。吳淑珍即透過友人蔡美利在國泰世華銀行士林分行帳戶提示兌領,再指示蔡美利於九十三年四月六日至四月十二日分六次,將這一千萬元支票存入吳景茂設於彰化銀行民生分行之帳戶內提示兌現。
事後,這一千萬被匯往吳景茂設於新加坡的銀行帳戶內,最後再轉匯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瑞士帳戶。
據特偵組查出,陳敏薰當時因與辜仲瑩爭取中華開發經營權失利後,交付吳淑珍一千萬台支,不久陳水扁即打電話給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指示他告知辜仲瑩,要辜仲瑩讓出開發金旗下的大華證券董事長給陳敏薰。
辜仲瑩拒配合 被找去官邸溝通
有證人指稱,林全告訴辜仲瑩後,辜仲瑩認為陳敏薰個人在開發金的股權,不到百分之零點六,連董事位子都可能有問題,不同意將旗下大華證券讓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