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政憲在律師陪同下,不發一語進入法庭。(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傳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下午2點30分開庭,余政憲2點10分就在律師的陪同下,搭車抵達法院,表情看起來有些嚴肅,面對記者的追問,他不發一語直接上樓,進入第七法庭。
由於吳淑珍先前開庭時強調,他之前告訴余政憲南港展覽館要開最有利標,並不記得有沒有指示將評審委員名單洩漏給蔡銘哲。不過,余政憲上個月16日首度開庭時,承認是在吳淑珍的指示下洩漏評委名單,但堅持沒有違背職務收賄,余的委任律師薛松雨也當庭要求傳喚吳淑珍出庭對質。
下午同時傳喚被起訴的7名評選委員,包括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江哲銘、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系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和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王振英等。
上個月首度進行的準備程序庭當中,多名評選委員的委任律師都要求調閱檢察官偵辦時的筆錄錄音光碟,認為檢察官在製作證人筆錄時,有引導證人與記載不實等問題。受命法官呂煜仁也當庭裁准律師的要求,並要求律師提出需要調閱的光碟日期。
7名評選委員上回開庭時表示,他們從來不認識本案的污點證人蔡尚清與黃維安,更沒有與兩人聚餐或是收受任何賄款;對於檢察官懷疑他們與配偶帳戶內的資金異常,7人紛紛要求傳訊相關證人,證明自己帳戶內的資金沒有異常。
這起工程款新台幣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弊案,檢方起訴指出,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涉嫌拿給扁家新台幣9千萬元,並且行賄評審委員3千萬元,而當時的“內政部長”余政憲,就是洩漏評委名單的高官。由於郭銓慶願意轉為污點證人,全案才有重大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