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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右)與石宜琳前天與扁會晤後表示,扁不進食意念堅決。(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2日電/廿四日二度出庭前夕,陳水扁和律師團裡應外合,展開絕地反攻!陳水扁前日起再度拒食,扁律師團也將在廿三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播放辜仲諒、辜成允、陳鎮慧、李界木等人的部分偵訊光碟內容,或有光碟無筆錄、或有影無音,或光碟時間顯示未連續錄影,律師團將據以質疑檢方偵訊筆錄證據力。
中國時報報道,扁律師團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錄音錄影;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又“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服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因此,律師團將向法院提出聲請勘驗錄音、光碟書狀,要求特偵組補正相關證據。若檢方無法補證,律師團就要進一步向法院正式請求刪除相關筆錄證據了。
引用刑訴法 直攻證據力要求補證
扁律師團近一個月來,趕工閱卷。只是不同於一般當事人律師多只調閱筆錄等書證,扁辦和律師團更是逐一勘驗、比對檢方偵訊證人、被告的筆錄和光碟發現,檢方偵訊的相關筆錄應有三百多片光碟,唯目前扁律師團只拿到一百多片,尚有近二百片未到扁律師手中。包括辜仲諒在去年十一月廿四日返台後赴特偵組先由檢察官越方如、林?慧偵訊,辜仲諒當時供出扁嫂吳淑珍告訴他的多名企業家捐款明細,不僅筆錄中未明載相關內容,證物清冊中亦至今未見該片光碟。
因此,扁律師團將在周一下午、陳水扁二度出庭應訊前夕召開記者會,主動公布特偵組偵訊扁案關係人的部分光碟和筆錄內容,直攻扁案隔日開庭引用的檢方證據。據了解,扁律師團欲公布的偵訊光碟,包括檢方訊問辜仲諒、辜成允、陳鎮慧、李界木,還有當時任“總統府”會計處科長梁恩賜等人部分。
其中,扁律師團檢視光碟後發現,辜仲諒接受檢方訊問時間,是從去年十一月廿四日晚間廿一時十五分開始,至廿三時零六分四十四秒,全長一小時廿三分,檢方是在偵訊辜仲諒一個小時後,到當晚廿二時卅九分五十八秒時才正式開始製作筆錄,所以正式做筆錄時間不到半小時。且比對檢方製作的“訊問筆錄”和光碟顯示的檢方實際偵訊時間亦明顯不符。
明公布消音、跳接部分光碟內容
其次,律師團公布偵訊辜成允的部分光碟,有將近半小時呈現“有影無聲”的類似“消音”情況;又在日前甫認罪的陳鎮慧偵訊光碟裡還出現顯示時間有“跳接”情況,亦即顯示極可能未依刑訴法規定全程錄音錄影。
另在檢方偵訊李界木的光碟部分,則可看到檢方偵訊李界木長達三個多小時,只見檢察官不斷怒罵、逼問李界木“是不是“總統”裁定?”以此對比,同一檢察官偵訊辜仲諒時溫和客氣,甚至大讚辜“你是個人才,可以做一點事”,前後態度大相逕庭,判若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