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2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21日刊發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大陸所教授兼所長邵宗海的文章指出,兩岸故宮交流中值得省思的爭執包括二個層面:一是名稱問題,另一個是司法問題。文章認為,唯有“少點政治掛帥,多點實質交流”,兩岸的合作與往來,才會越來越具體。全文如下:
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上周末前往中國大陸訪問,為今年10月在北京舉行的“雍正大展”、2010年上海世博會以及兩岸故宮的交流合作展開協商。
周功鑫此行被定位為兩岸分隔六十年以來,雙方故宮之間最高層的正式接觸。但在此前,某些具體問題曾引起一些爭執,不過人們不應該予以高度政治化的看待。
所謂的“爭執”包括二個層面:一是名稱問題,台北堅持要以“國立故宮博物院”正式名稱與會,對這個“堅持”,北京是很難接受的。另一個爭執則是司法問題,故宮文物送到對岸去參展,台北深恐北京會進行追討,所以要求大陸方面先立“司法免扣押”的保證。
名稱問題,在過去兩岸學術及文化交流中已發生多起,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台灣地區的“國立大學”校長前往大陸簽署兩岸合作交流協議之時,出現“國立”兩字是否應該放到協議書上的難題。不過,由於大陸的高校幾乎全屬“國立”性質,所以雙方都同意不寫“國立”兩字,僅書學校名稱,避免了尷尬。
當年,政大國關中心與北京中國社科院簽合作協議,社科院為了順利完成,刻意去掉前面“中國”稱號。而同樣的“妥協”也產生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兩岸學術交流層面,當時筆者主導政治大學中山所與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的教師與研究生交流計劃,“教育部”要求協議裡必須列“國立”名銜,為求完成,便在協議書上作了“權宜”措施,就是在政大的版本有“國立”字樣,北大的版本予以省略。其實,重要的是目標達成了,過程就不那麼重要。
至於“司法免扣押”的保證,這涉及到北京正在全世界追討流失文物的措施,背後也恐怕憂慮大陸網民的民意反彈。其實,大陸已提出願拿同樣珍貴文物送到台北“抵押”。這中間涉及到雙方互信的問題,疑慮過多,相互之間的合作會受到考驗。
不過根據報載,好像台北考量可接受“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名稱,那麼是否立銜“國立”就不會產生爭執。至於“司法免扣押”的問題,北京如視兩岸特殊情況,單獨立此條款,不影響到它追討流失文物的政策,也是另一種值得考量的解決方案。唯有“少點政治掛帥,多點實質交流”,兩岸的合作與往來,才會越來越具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