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羅文嘉夫婦前往“綠黨”候選人溫炳原的競選總部祝賀,並宣布會投其一票,搞得民進黨候選人周柏雅好不尷尬。對此,林濁水重批羅文嘉的作法“和陳水扁有何不同”,要求他應該退黨。
聯合報今天“黑白集”文章指出,身在“綠營”,卻心在“綠黨”,從現實政治看,這確實是任何政黨都難容忍的違紀行為。羅文嘉近年不時有“走自己的路”的演出,包括幾度倡議黨內改革,在美國批扁說謊,此次主張民進黨在大安區補選不推候選人,而支持優秀社團人士,都遭黨內同志撻伐。可惜的是,他前年經扁摸頭,立即披掛在大安區參選“立委”,也引來外界“騎牆”、“擋不住權力誘惑”之譏。
這次,羅文嘉公開宣布認同綠黨理念,也說會票投綠黨;他也許想貫徹自己的理念,卻把和黨的關係繃到極限。連批扁戰將林濁水都對他開砲,羅文嘉也許無法在“政黨路線”和“個人風格”之間曖曖昧昧地來去了。
但換個角度看,同屬“十一寇”的林濁水把羅文嘉和陳水扁相提並論,卻如“大炮打鳥”,不成比例。陳水扁八年做了多少違法亂紀、竊“國”自利之事,背叛了民主理念、“國家”法治和社會正義,豈如林濁水所謂只做了“與民進黨理念不同”的事而已。而羅文嘉的疏離不論是出於理想或投機,他幾度提出黨內改革主張卻遭同志無情批鬥;清算他,真有助於釐清黨的價值錯亂嗎?
民進黨若要逼羅文嘉退黨,至少請先回答:黨的理念為何物?否則,那麼多同志還對貪瀆的陳水扁戀戀難捨,對羅文嘉的個人作風卻窮追猛打,黨的路線就更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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