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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昌A國民黨產?中投:買賣過程合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5 17:45:53  


中投董事長黃怡騰細說華夏與劉家昌之間的公及與房地買賣疑雲。(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記者 倪鴻祥)綠營媒體指控,導演劉家昌買賣欣和及家欣公司房地,涉嫌掏空國民黨產,國民黨卻沒提告。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怡騰今天下午公開說明,所有買賣交易過程無明確違法證據,僅涉及欣和內部行政疏失,這部分也可事後補提程序,國民黨或中投,因此沒有向檢方提告。

  黃怡騰表示,本案早在2001年間,即有檢調單位約談前華夏公司及欣和公司相關人員,當時偵查並未公開,並已完成調閱相關資料,黨中央及中投並不知道其中案情,但前投管會主委張昌邦曾提出調查報告。

  黃怡騰指出,2006年間,國民黨成立黨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負責,也曾對此調查過該案,沒有查到明確違法證據。

  該案也是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任內,下令調查李登輝主席時期劉泰英任“大掌櫃”(行管會兼投管會主委)的黨產處分首宗案例。

  黃怡騰表示,1999年9月國民黨華夏公司以新台幣6.93億元,購買劉家昌所屬的欣和公司股權及公司經營權,正當辦理付錢、股權改登記之時,劉家昌在華夏已知情的情形下,未經董事會程序,即以5.93億元向章家珍(藝名甄珍,劉家昌妻子)位於汐止汐萬路的土地。

  黃怡騰表示,劉家昌再以汐止該筆土地作抵押,向兆豐金貸款得1億元,用來購買家欣藝術公司(負責人為章家珍)位於該筆土地上的房屋,以便作為欣和公司日後營運、演藝場所。

  對於劉家昌表示,整個買賣過程, 劉家昌及章家珍只收到3億餘元一事。黃怡騰也表示,當年同時間劉家昌曾另向華夏購買黨營事業博新公司股權,並約定價款為2.1億元,因此華夏支付5.93億元給劉家昌後,劉家昌在購買章家珍所屬汐止的土地時,先扣除2.1億元去購買博新股權,才把剩餘的3.83億元付給章家珍,因此並非所謂國民黨只有付3億餘元的說法。 

  黃怡騰表示,華夏擁有欣和經營及股權,後來華夏併入中投,因此欣和是中投的“孫”公司,家欣公司是章家珍負責,博新股權及經營權都是劉家昌。

  黃怡騰表示,全案發生於1999年9月,正值連戰競選“總統”大選關鍵時期,劉家昌在該房地買賣完成後,還曾在該地邀集藝文界人士替連戰助選,當時劉家昌與國民黨之間關係要好,何況當時博新經營虧損壘壘,劉家昌願意買下,黨中央已十分感謝。

  黃怡騰表示,整筆買賣只有當初劉家昌沒有經欣和董事會程序,即購買章家珍及家欣公司的房地,這僅涉及欣和公司內部行政疏失層次,但這部分也可事後補提程序,而且沒有時效,因此國民黨沒有提出告訴。但如果檢調單位認為仍有需要配合調查之處,中投將繼續配合檢調單位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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