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4週年,台灣“陸委會”14日稱,希望大陸當局廢止,撤除對台飛彈部署,恢復台海區域和平穩定,才能開創兩岸互惠雙贏新局。中央社報道,“陸委會”上午發布新聞稿宣稱,大陸當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其中對台採取“非和平方式”的條文,令台灣人民無法接受,也不符合其“和平發展”的論調。
台灣“陸委會”為“反分裂國家法”制定4週年發表新聞稿,實在是有為馬英九代言發聲的意思,可以理解。但是,必須知道,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主要目的是遏制台獨。目前,馬政府沒有能力也沒有魄力敢表態可以完全遏制台獨,所以,要大陸廢止是沒有說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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