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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簽ECFA保就業保出口保台商保傳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05 19:45:18  


賴幸媛強調,政府推動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4保”,就是保就業、保出口、保台商、保傳產。(資料圖)
  中評社台北4月5日電/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接受媒體專訪指出,政府推動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4保”,保就業、保出口、保台商、保傳產,“陸委會”將提兩岸經貿正常化路線圖說帖。

  中央社報道,賴幸媛日前接受中視訪問談兩岸政策,訪談內容今天播出。賴幸媛說,去年5月20日新政府上任後,兩岸關係大幅度改善,兩次江陳(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共簽署6項協議,在過去好的基礎下,看到台灣現在與未來面臨的經貿處境,政府覺得有必要和大陸開始推動ECFA。

  她說,推動簽署ECFA絕不會出賣台灣“主權”,一定會捍衛並確保“主權”;ECFA不是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不是採取港澳模式,ECFA有“4保”,“保就業、保出口、保台商、保傳產”。

  賴幸媛表示,就像過去爭取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有產業會受衝擊或得利,目前“經濟部”正在進行推動簽署ECFA的產業分析與評估,找出哪些是有急迫性、哪些有共識。

  她說,目前政府正在進行溝通與凝聚共識工作,大陸方面對ECFA也還在內部研究階段,若確定雙方都有意願談,會將ECFA列入第三次江陳會談的對話議題,正式交換意見;若雙方都準備好,第四次江陳會談一定會觸及。

  賴幸媛並說,任何兩岸經濟協議一定是“先簽後審”,這是行政、立法分權原則,ECFA涉及法令調整部分,會送“立法院”審議;若“立法院”未通過,無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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