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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賴英照(右)由陳水扁(中)任命,其立場受質疑。(圖:台灣《壹週刊》) |
中評社台北4月15日電/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弊案,遭羈押已逾3個多月,最近有被釋放契機。陳水扁認為台北地方法院更換法官、檢方抗告權及重罪羈押制度,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導,大法官在4月底作出解釋前,曾邀集專家學者討論,與會人士幾乎一面倒砲轟,指台北地院更換承審法官“違憲”。內部消息指出,親綠大法官已有準備朝“違憲”方向解釋,如此一來,陳水扁很有可能被釋放,而再次掀起政壇風暴。
大法官解釋,將在4月底左右出爐,《壹週刊》報導,15名大法官大部分由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任命,多數傾向認定:“更換法官審理陳水扁的內規程序違法‘違憲’”。如果大法官作出這樣的解釋,當初台北地方法院從周占春審判長換成蔡守訓審理,並裁定羈押陳水扁的程序將沒有法律依據,一切無效,必須回歸最原始由周占春審理的狀態,也就是說此舉動將成為陳水扁重獲自由的救命仙丹。
報導指出,就“釋憲”程序而論,現任15位大法官中,有10位是由陳水扁所任命的,馬英九上任後任命的只有5位,而依據大法官採取合議制,要作成“違憲解釋”的門檻是“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如果是命令牴觸“憲法”或法律,則是“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也就是“違憲”宣告10名出席,7名大法官同意就可以宣告“違憲”,雖然看似門檻很高,但以陳水扁任命了10位大法官來看,外界可能會有很多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