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深圳今年將開辦10家港澳獨資門診部(含診所),符合一定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在深圳以獨資形式設立門診部(含診所),具體申報程序預計將在今年6月啟動。
新華社報道,據深圳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內地與香港、澳門《〈安排〉補充協議五》中首次提出,港澳居民可在廣東開設獨資門診。為落實上述規定,廣東省衛生廳今年3月公布相關實施細則(試行),對港澳醫療服務提供者在粵開辦門診部(含診所)要求具備的條件、設置的科目、申請審批方式等作出具體說明。
細則規定,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臨床、口腔、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獨資設置門診部:具有香港或澳門合法行醫權,在香港或澳門行醫滿5年,或在兩地連續行醫合計滿5年;或者在內地從事同一專業臨床工作連續5年以上。
深港醫療管理高層論壇還透露,為鼓勵港澳醫療服務提供者到廣東投資興辦門診部,今年廣東省預留了30個以上的規劃指標,其中深圳擬率先開辦10家港澳獨資門診部(含診所)。據深圳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選址工作還在進行當中,預計從今年6月開始接受港澳居民申報。
在此次深港醫療管理高層論壇上,由深圳市衛生局局長江捍平帶隊的深圳代表團和香港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等人參加的香港醫院管理局代表團進行了商談,雙方介紹了各自的醫院運行機制,並就傳染病信息互相溝通、公共衛生合作、培訓專科護士等有關合作事項展開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