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4日電/扁案第二波近期將偵結!據了解,特偵組將就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及前中信辜家進貢扁家及協助洗錢部分,追加起訴扁、珍收賄罪,併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中國時報報導,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收受陳敏薰千萬元支票後,透過蔡美利將支票匯往新加坡,再轉匯至陳致中、黃睿靚設在瑞士的帳戶,同時,扁珍涉嫌向前“財政部長”林全施壓,要求讓陳敏薰接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但遭林全拒絕,最後安排陳敏薰接任台北101董事長。
據了解,林全向特偵組坦承扁確曾指示,替陳敏薰安排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印證扁家確曾介入“喬”金融人事。林全的供詞,也有助於檢方釐清扁家與陳敏薰賄款的對價關係,追加起訴扁珍收賄罪。
至於扁珍兩人多次以“國家”外交利益、選舉等理由,要求辜仲諒在二零零二年起,將二億九千萬元、分七次交付給扁珍。據了解,辦案人員認為辜仲諒是在“不情願”的意識下,被迫支付款項,因此並未將他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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