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香港經濟日報今天社評說,中央昨天證實,深圳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調查。深圳市政府或將出現人事大地震,正快步推進的港深合作,可能短期內因而減速,惟深圳若能變得廉潔和更高效率,長遠對港深經濟融合,對國家發展都更有利。
深圳市長許宗衡被中央紀委調查,外界揣測四起,更將事件與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等高官受查拉上關係,揣測事涉高層權力鬥爭。但將事件聚焦於權力鬥爭的猜測,將忽略了國家對打擊貪腐的急需。
社會不穩禍源 中央必須反腐
國家改革開放三十年,取得極大成就,但亦出現日益猖獗、組織化的官員貪腐問題,已成民怨最大來源,如激發愈來愈多的群眾示威騷亂等,成為威脅社會穩定的最大禍患。
正因問題嚴峻,胡錦濤與溫家寶等中央最高領導,不斷加大打擊貪腐力度;中央兩周前才通過《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加強深圳續當改革開放排頭兵的政策基礎,亦不惜嚴查其市長,正反映中央對反貪腐的決心。
外界擔心,許宗衡在深圳不單是位高權重的市長,更曾出任市委組織部長,恐怕案件可能涉及更多不同層級的深圳官員。雖說港深合作是中央政策,且深圳亦確有迫切需要,但官場地震勢將令剛加速的港深合作,拖慢下來。
惟此對港深合作雖短期不利,中長期卻更利好。過去港商已一直抱怨,在內地營商有不少門路要走,向官員送禮幾成常規,更甚的是或要進行利益輸送,甚或賄賂。
試想,若深圳高層的貪腐情況不改善,港深推進合作與經濟融合,那本港官員、商界和市民,與深圳各層次的往來與交易將會更深、更廣,那港人是要被迫同流合污,還是港深合作無法深進?
去除港深障礙 國家廉政模範
中央雷厲風行反貪腐,若深圳能藉許宗衡案件,大力提升官員廉潔,以至引進香港反貪經驗與制度,在廉政上厲行改革,那深圳政事、民生自能得益,港深合作更可大減廉潔與貪腐的文化摩擦與矛盾,中長期而言只會令港深各層次的合作,更順利進行,對雙方的效益更大。
對國家而言,深圳不單是經濟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更是制度改革的先鋒,若深圳在廉政上取得成績,尤其在制度改革上取得成就,成為全國模範,讓各地學習仿效,提升吏治,那更利國家和諧與長遠發展。因此,中央如何處理許宗衡案,並藉此推進反貪腐,是深港合作、國家發展的一大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