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6日電/6月15日,廣東省東莞大朗鎮大井頭村第二工業區一家台資五金製品廠發生一起因工傷賠償問題引發的故意傷害案,致廠方的兩人死亡一人受傷,死傷者均為台灣人。東莞警方在工廠附近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黃,繳獲作案工具彈簧刀一把。
新華社報道,據大朗公安局介紹,犯罪嫌疑人劉某黃26歲,貴州省松桃縣人,是該五金製品廠員工。2008年9月,劉某黃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致右手手掌殘斷。據工友介紹,廠方對劉某黃實施了救治,並且安排劉某黃繼續吃住在工廠。但工傷賠償問題雙方一直未能達成協定。
2009年6月15日上午,劉某黃再次到該廠辦公室與廠方商談工傷賠償問題,該廠總經理林某騰(男,33歲)、副總經理邵某吉(男,50歲)、生產經理賴某瑞(男,40歲)等人與劉某黃進行商談。
因雙方存在分歧未達成協定,約定當天下午15時繼續協商。中午12時20分許,劉某黃在該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賴某瑞,雙方發生爭吵,林某騰、邵某吉聞訊趕來與劉某黃理論,期間,劉某黃突然掏出一把彈簧刀,捅向邵某吉、林某騰、賴某瑞3人,造成邵某吉當場死亡,林某騰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賴某瑞現正在醫院搶救。死傷者均為台灣人。
接到群眾報警後,東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組織警力趕到現場,指揮案件偵查工作,公安民警迅速封該五金製品廠各出入口及周邊地區,展開搜捕工作,在該廠附近將犯罪嫌疑人劉某黃抓獲。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