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陳水扁的貪賄案即將審結。儘管從“程序正義”的角度看,檢調和法院在辦案和審案的過程中,在程序上確是有一些瑕疵,但從“實體正義”的觀點看,陳水扁及其家人的貪賄、偽證等犯行,已是確鑿無疑。因此,某些瑕疵並不妨礙“司法正義”的成立。儘管民進黨意圖以陳水扁的“司法人權”來予以掩蓋,但終究也難以掩藏陳水扁貪賄的事實。這一點連陳妻吳淑珍也心知肚明,寫信給陳水扁責罵他圖當“烈士”而不顧家人,要求他盡早認罪。
然而,陳水扁卻不為之所動,相反還意圖作最後一“搏”,就是企圖能保住已轉移到外國的巨贓款,“留得青山在,不怕無柴燒”,即使自己可能被判較長刑期而享受不到,也可為其兒孫後代留下後路。先讓陳幸妤帶其三個小孩出去,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萬一也被判刑入獄,陳幸妤再將其女兒也接到美國, 將來陳致中夫婦官司解決之後,再赴美全家團聚,將來也不會再回來了。因此,便導演了其女兒陳幸妤要求“出境”大戲。除了是利用陳幸妤容易情緒失控的性情,在前往看守所探望他時輕易地調動起她的歇斯底裡性格,表演了一場“情緒崩潰”的悲情戲目,以圖引發世人同情之外,還親自出馬,寫了封“一一九”的求救信給馬英九,要求“馬兄”能法外施恩,下令“法務部”讓陳幸妤到美國註冊讀書,在綠營中煽起悲情。
文章說,陳水扁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利用陳幸妤要到美國留學的“一生最大願望”,讓其在到美國“讀書”期間,待到台灣駐美記者跟蹤採訪她的興趣漸漸消淡,有所放鬆之後,就到銀行處理那筆據說多達八十億元新台幣的資產,將之轉移到安全的地方,至少是不能被凍結。另外,也是要把小孩帶離台灣,她的長子趙翊安已到了入學年齡,今年九月就要進小學,再不走就來不及了。
實際上,隨著案情的深入偵審,陳水扁轉移到海外的贓款越揭越多。除了是陳致中所承認的存在瑞士的五點七億元新台幣之外,還有美國的八十億元,日本則是更多。其中,在瑞士的五億七千萬元,陳家已聲稱將會匯回台灣,儘管至今仍是說說而已,尚未付諸行動,但畢竟是已經曝光,並已親口承認,因而是不可能實施再次轉移的了。現在最亟待處理的,就是存在美國的八十億元,及在日本的另一筆巨款。
在日本的巨款,因有陳水扁的死黨金美齡、許世楷等幫忙,應屬暫時無憂。而在美國的八十億元,陳家本已有其代理人黃芳彥為之看管,但美國已經註銷其簽證後,他已成為“黑人”,沒有身分代陳家到銀行辦理任何手續。陳致中夫婦曾以“註冊入學”為由,前往美國處理戶口,但陳致中夫婦已被實施出境管制,陳水扁就只有寄望於當時尚未捲入“扁案”,仍享有出入境自由,恰巧也要到美國考試的陳幸妤的身上了。但前段時間陳幸妤在赴美國考試期間,由於最喜歡拍攝她歇斯底里地吼叫的電視記者盯得很緊,陳幸妤來不及再次轉移贓款。因此,只能改變計劃,待到陳幸妤正式到美國留學後,等到每天跟拍的媒體已經欠缺新鮮感而厭倦、有所鬆怠之後,再行轉移贓款。而陳幸妤一來確是有著要到美國留學的願望,二來在陳家聲名狼藉之下,在台灣的日子很不好過,連兒子趙翊安要到學校上學也受到同學的排斥,心情很不好,也希望能到美國以讀書來躲避,因而陳水扁就確定把再次轉移資產的重任交給了陳家最後一個未被起訴,也未被實施出境管制的陳幸妤。
然而,檢方對扁家動向早就瞭若指掌,突然控告陳幸妤犯有偽證罪,而陳幸妤為了自救,也承認了偽證罪。這就正合檢方的“合尺”,當即四面導致,也成了被告及被管制出入境。於是,就有了陳幸妤在探監時情緒崩潰、淚灑現場的一幕,更有陳水扁親自致函馬英九,聲稱倘陳幸妤去不成美國,她可能會想不開,可能會導致三種後果,一是情緒失控而精神錯亂,二是自殺,三是可能帶三個小孩自殺,希望馬英九與“法務部”讓陳幸妤到美國註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然而,馬英九卻是以“同情,但在法治下無能為力”來應對之。從法治觀點看,馬英九的反應是無可厚非的,因而連那些經常“逢馬必反”的“挺扁派”,也不敢指責。但是,卻會在社會上引發“人情”爭議並發酵。而偽證罪也不是算大罪,並非一定要管制出境不可。因此,“法務部”已有所考慮。
文章說,為了阻止陳水扁一家再次轉移其在海外的贓款,台灣司法部門應從法律程序入手。比如,透過艾格蒙聯盟通知美國,凍結陳水扁一家的存款戶口,以防止其再次清洗黑錢;又如,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的渠道(台灣當局雖然不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的年會,但仍有與其發生業務聯繫),知會美國方面,以陳幸妤己被列為被告,依照美國的入境管理法律,應當吊銷她的學生簽證和入學資格。由此,陳水扁即使是寫多幾封求情信”,這張“悲情牌”也將打不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