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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龍潭案陳水扁決策 劉世芳等人配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03 20:57:02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監察委員”葛永光今天表示,龍潭購地弊案是前“總統”陳水扁決策,前“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前科管局長李界木全力配合,“監院”通過提案彈劾劉世芳等3人。

  “監委”李炳南說,因“修憲”後,“監察院”已不具備對“總統”的彈劾權,無法處理陳水扁部分。

  中央社報道,“審計部”稽查發現,“國科會”主管已開發的科學工業園區,有未充分發揮預期效能等缺失,去年報請“監察院”調查,經過將近8個月的調查,“監察院”下午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劉世芳、魏哲和、李界木,並召開記者會說明。

  負責調查的“監委”馬以工在記者會上表示,陳水扁與太太吳淑珍收受達裕公司負責人辜成允新台幣4億元佣金,劉世芳、魏哲和、李界木違背職務法令,全力配合,耗費鉅額公帑購買達裕滯銷的龍潭工業園區土地,並意圖納入新竹科學園區以抬高價值,3人均有重大違失。

  她說,“監委”馬秀如赴北所詢問陳水扁,陳水扁指稱廣達集團負責人林百里在龍潭有屬意的土地,希望政府納入科學園區,但經“監察院”調查發現,林百里屬意的是桃園科學園區,龍潭工業區是李界木銜上上級之命,奮力推銷給林百里的結果。

  彈劾案文指出,李界木不僅圖利廠商,也違反政府採購法,逕與達裕簽高達新台幣86億餘元的土地先行使用及買賣契約書,且利用職權收賄3000萬元。

  馬以工表示,劉世芳時任“行政院”秘書長,違背當時“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的裁示,逕行將原應交“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的公文,改送國科會,且龍潭購地案耗資高達百億,依規定要送“經建會”審議,劉世芳卻直接以口諭交幕僚逕行簽辦,同意將龍潭工業區納入科學工業園區,且在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尚未核批前,就提前將核定文發出,不僅導致政府公帑嚴重損失,也侵犯首長核定權。

  游錫堃是否有違失,“監委”周陽山說,游錫堃接受約詢時表示,他負政治責任,但全案完全是下面呈報,細節他不清楚。

  魏哲和部分,彈劾案文指出,魏哲和最初堅持全案應審慎處理,但2004年1月赴“總統府”協商後,卻曲意配合,同意購地案無需經選址委員會程序,確有違失。

  “監委”葛永光表示,全案是陳水扁決策,劉世芳、魏哲和、李界木配合;雖然他們已離開公職,但通過彈劾案,有助整肅官箴,對公務員有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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