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0日電/“檢察總長”陳聰明不滿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邱毅一再不實爆料,今天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法誹謗自訴案,並請求回復名譽的損害賠償訴訟。
中央社報道,“最高檢察署”指出,邱毅自去年起,即多次虛構或影射足以損害陳聰明名譽的各項不實內容,公然於各類電子或平面媒體中爆料,前後多次造成陳聰明個人及機關名譽受到重大損害。
“最高檢”表示,陳聰明本諸與人為善,以及對“國會”議員的尊重,已相忍多時,企盼化解彼此誤會,並與“國會”議員理性溝通。但邱毅不但未見回應,反而更加得寸進尺,一再以各項不實內容損害全台檢察機關及陳聰明的聲譽,實已忍無可忍。
“最高檢”指出,為導正現今社會上不負責任且四處蔓延的爆料風氣,並維護機關及個人的聲譽,陳聰明經再三思考後,深覺除訴請司法機關追究邱毅的相關責任外,實已別無他途。
“最高檢”表示,審酌陳聰明所擔任的職務,負有指揮監督全台各級檢察署檢察官的職權,為杜絕檢察機關受理提告的困擾及外界可能的質疑,陳聰明決定委任律師以邱毅多次涉及刑法誹謗罪嫌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並依法請求回復名譽之損害賠償。
另外,邱毅昨天指稱,陳聰明今年間曾與蔡姓建商到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Villa Piano Bar”聚會,席間並喝酒、划拳,還有女模作陪。“最高檢”強調,邱毅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應為個人虛構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