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台北地院審理扁案,今天將訂出宣判日期。若陳致中、黃睿靚等人認罪協商成立,全案最快在八月卅一日宣判,但若陳致中夫婦無法及時匯回瑞士十二億元款項,認罪協商可能破裂,法院將加開庭期,宣判日期將延到九月。
北院昨提訊陳水扁,進行最後一次提示卷證庭,扁出庭時,腳上已無石膏,能自行走動,但當庭仍不表示意見。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導,陳水扁向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說,很多卷證都與他無關,法官一直提示,“浪費時間,何必呢?”扁要求曾德榮不必看了,希望曾好好準備下週二的言詞辯論庭。當天將是扁在一審宣判前最後一次出庭,但扁說,當天可能不會發言。
北院今將對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部分進行言詞辯論。
全案最後一次庭期訂於八月四日,對陳致中、黃睿靚、蔡銘杰、郭銓慶、吳景茂、陳俊英等人認罪協商是否成立開庭審理,成立與否將影響全案的宣判日期。
昨天開庭前,台灣中社、南社、客社及前“立委”王淑慧與挺扁民眾到台北地院聲援陳水扁,高喊“司法不公”、“阿扁無罪”,並要求大法官針對扁案換法官審理是否違法及早做出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