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30日電/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前天在補充論告時,向被告陳水扁說:“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來彰顯你曾用一生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
聯合報社論指出,林勤綱與陳水扁有近四十年的交誼,二人是台大法律系的學長學弟,且同是美麗島案大審的辯護律師。當庭,林勤綱表示願與陳水扁進行“心靈對話”,憶起二人過去的交往,又談及現今的情境,林勤綱幾度哽咽及灑淚,端的是不勝今昔之慨。
林勤綱說,當年日相田中角榮因洛克希德案被東京檢察官聲押獲准,消息傳來,他與陳水扁兩個法律系學生,曾對日本的司法威信同興“見賢思齊的熱情”。如今,陳水扁成了“田中角榮”,林勤綱卻是蒞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
林勤綱檢察官當庭揮淚,論及私誼,有人不以為然;但是,林勤綱在私誼與公義的交煎下,灑淚表達的法律見解與公道觀念,卻更有發人深省的力量。
林勤綱當庭面對老友陳水扁,不免百感交集。他對陳水扁說:“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來彰顯你曾用一生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或許正可反映林勤綱不勝今昔的感慨。憶當年,年輕的法律系學生與青年的美麗島律師充滿正義憧憬;嘆如今,“中華民國”第一位律師出身的“總統”卻成了惡性重大的貪污犯!
陳水扁如果“曾經樹立起美好的價值”,則如今與他“必須被釘死的過犯”相互對照,誠然令人痛心疾首。這或許是林勤綱落淚的原因,更是多數民眾的痛楚所在。林勤綱告訴審判長蔡守訓:“在被告陳水扁所做的‘國法’不容之事上,審判長應明白顯示對錯,好讓現在的及將來的執政者知所警惕戒懼。”
“好讓現在的及將來的執政者知所警惕戒懼”。這是林勤綱對於“國家”正義的主張,他說:“非難了你(陳水扁),才能讓人分清對錯。”這也正是多數人對扁案的看法,不只是針對陳水扁,而是要所有的“執政者”“知所警惕戒懼”。
作為執政者,陳水扁可謂窮盡了一切“國家”權力來逞其貪腐;例如將“總統”辦公室當作收賄藏贓的處所,吳淑珍將“內政部長”當作貪污的“車手”,藉“經濟小組”的體制來炮製勒索收賄的政策,及將李界木召集至“總統”官邸面授共同貪污之機宜等等。再者,陳水扁又簡直窮盡了一切“國家”權力來掩飾其貪腐;例如利用“調查局長”葉盛茂私通情資,召集“司法高層”至“總統”辦公室共議脫罪方案,又與屬下杜撰南線專案、偽造犒賞清冊以偽證串供等等。及至司法正式偵審展開,卸任“總統”的陳水扁又運用政治操作,極盡“迫害司法”(公訴檢察官林怡君語)之能事,挾持民進黨,撕裂社會,堅不認罪。種種切切,陳水扁可謂將其擔任“總統”所取得的所有政治能量,皆用於摧毀公義、迫害司法;這樣的“執政者”豈是國人所能饒恕,又豈是如林勤綱等檢察官所能寬縱?
陳水扁的人格底蘊只是一個政治大騙子。即使他曾給人留下“樹立起美好價值”的幻想,也因他在扁案的惡劣犯行及卑劣的犯後操作而告徹底破滅。林勤綱說得含蓄,他勸陳水扁認罪而謂:“不致讓人誤會你以前的犧牲是政治投資,或只是王莽一般的虛矯。”其實,陳水扁已將他“過去犧牲所換取的政治資本”,巧詐地用於貪污斂財,又完全用於掩飾其貪污犯行及迫害司法、撕裂社會。倘若陳水扁心中對所謂的“美好價值”尚有丁點絲毫的真誠信仰可言,他何至如此無法無天,將“國家”社會糟蹋蹂躪到現今地步?這不是王莽,是什麼?
“非難了你,才能讓人分清對錯。”陳水扁的罪惡尚不只在扁案,這還不是指他必有其他貪腐的“黑數”;而是指他以“國家”“元首”的最高地位,用盡“舉國”資源,竟欲將道德及法律上的根本是非對錯完全顛倒錯置。倘不能“釘死陳水扁的過犯”,如何“讓人分清對錯”?
當林勤綱在法庭面對他的“田中角榮”陳水扁,他也許回憶起往日的青年情懷;但許多人只想快速脫離陳水扁所製造的災難廢墟,迎向一個能夠重建是非對錯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