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日電/台“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就趙天麟請求遞補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所遺缺額一案,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基於法律具有一致性、且不可切割為兩歧適用,經討論通過由趙天麟遞補高雄市議員缺額。
“中選會”表示,黃紹庭因涉及違反修正前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之1規定視為當選無效情事,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撤銷其第7屆高雄市議員當選人名單,同時註銷其當選證書,並於2009年9月29日正式公告。原選舉區落選人最高得票數者趙天麟亦向“中選會”提出請求遞補為第7屆高雄市議員第4選區當選人。
“中選會”強調,因黃紹庭是依據修正前之選罷法第67條之1規定,撤銷其第7屆高雄市議員當選人名單,同條末段又規定,其所遺缺額依前條規定辦理。基於法律應俱有一致性、且不可切割為兩歧適用,有關趙天麟是否可以遞補所遺缺額,亦應依據前條選罷法修正前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遞補。
“中選會”指出,選罷法修正前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其內容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當選人就職前自然死亡或經判決當選無效者,依得票數之順序遞補;無人遞補時,應定期補選”
因此,委員會議經過討論,決議黃紹庭所遺高雄市議員缺額,由“中選會”公告趙天麟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