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2日電/美國谷歌(Google)數位圖書館涉嫌侵權中國作家作品,美國亞太法律學院秘書長孫遠釗認為,由於谷歌公司實力強大,中國作家在訴訟中處於不利地位。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指出,谷歌已經發出和解聲明,把條款分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和解”兩類。同意者,每人每本書可以獲得“至少60美元”作為賠償,以後則能獲得圖書線上閱讀收入的63%。
但該賠償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請,2010年6月5日之後還沒有申請的話,則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如果不同意,則請有關作家在2010年1月5日前提出訴訟,但有關協議內容受到中國方面的普遍反對。
美國亞太法律學院秘書長孫遠釗表示,谷歌的策略是企圖透過法律訴訟解決著作權問題。
他指出,由於谷歌實力強大,中國作家在訴訟中處於不利的地位。中國政府並不希望過度介入有關糾紛,因為擔心引起外界批評為政治干預。
中國作家投訴谷歌的數字圖書館未經許可,將中文圖書掃瞄並提供給讀者查閱,這也是谷歌推行該計劃以來,首次遇到中國方面的公開批評。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呼籲中國的作家連線至谷歌,查看自己的作品是否被納入谷歌數字圖書館。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表示,谷歌自2004年開始對圖書進行大規模的數字化,向美國公眾提供服務。
2008年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一事達成和解協議。
張洪波指出,根據美國版權法,中國著作權人也會包含在和解協議範圍內。
他表示,直到9月1日已經有570位中國作家的1萬8千多種作品被非法掃瞄上網、供人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