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0日電/民進黨南投縣長候選人李文忠,對“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道歉之事,昨天回應八個字:“拒絕道歉,法庭上見。”一切證據拿到法庭上講。
“不是最後期限了嗎?吳敦義怎不趕快去告?”李文忠昨天拜票時走到商店門口,電視新聞正播出吳敦義講話,李文忠問:“吳敦義甘有去告了?”
聯合報報道,他說秘密證人是藍營的,和這名證人見過一次面,可能外來壓力很大,或許還有黑道壓力,最近他兩三次要和秘密證人見面,都很困難。只要進入司法程序,就可讓秘密證人在確保安全無虞之下出庭作證,把相關證據攤開來,讓外界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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