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7日電/媒體日前報道,台“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某旅幹訓班傳軍人當眾猥褻,其他官兵圍觀情事。“監察院”調查發現,“後備司令部”所屬督考無方,今天通過糾正“國防部”。
中央社報道,“監察院”通過“監委”高鳳仙、尹祚芊提案,糾正“國防部”。
台“監察院”指出,“後備司令部”所屬後備旅幹訓班13至15期學員,2006年間在營內及營外一再發生公然猥褻等脫序行為,攝錄及公開傳輸嬉戲猥褻過程影像,經電視及平面媒體披露,輿情譁然,嚴重傷害軍方形象,也凸顯軍紀敗壞,相關人員言行不檢,有嚴重違失。
“監委”表示,事發當時,在場的排長、副連長等多名幹部沒能立即制止,事發後也知情不報,沒有向營、旅級及監察、保防系統等管道反映,未能主動掌握先機,導致後續嚴重影響軍譽,相關人員督考無方。
“監委”說,“國防部”曾三令五申嚴禁官兵私自持有照相功能“行動電話”,凡經查獲依“‘國軍’通資保密違規違紀處分規定”辦理懲處。此案中,相關人員竟能私下攜帶行動電話進出營區,顯見營區門禁管制疏漏。
“監委”也發現,“國防部”對性騷擾設立的申訴管道,是與其他事件共用而非專用,而且未有效宣導,對於性侵害則未設立申訴管道,也有違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