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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主張一中各表等於台獨、偏安,是誤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5 10:09:00  


  中評社台北1月25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說,本報在歲末新正發表的《中華民國九十九年感思》系列社論六篇,受到兩岸有心人士的重視與討論;我們並不認為系列社論所言即是顛撲不破,而拋磚引玉、集思廣益,才是我們動念寫作的初衷。

  社論說,兩岸問題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大難題。對於贊同《元旦六論》見解者,我們固然欣慰;對於不贊同者,我們也表尊重。但若有嚴重誤解或曲解,我們仍應試作說明,以免以訛傳訛。

  社論認為,張亞中、謝大寧、黃光國三位學者,發表《六問聯合報》,指《六論》所主張的“一中各表”,等於台獨,等於偏安;這是誤解,也是曲解,我們有不能已於言者。

  社論說,三學者長期關注兩岸議題,鑽研甚深,創見亦多,令人欽敬。但此次發表《六問》,一方面標榜他門創製的“一中同表/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喻為“兩岸和平發展的戰略基石”;另一方面,又指“一中各表”不合邏輯、不可行、不符合相關各造的利益,筆鋒一轉,甚至指“一中各表”與剛性台獨、柔性台獨、偏安台獨、偏安自保,及獨台是同一類屬的政治主張。若說“一中各表”不可行,當然可以見仁見智;但若說“一中各表”等於台獨、等於偏安,那就不知所云了。

  其實,我們完全看不出《六問》與《六論》有甚麼斬釘截鐵的歧異。暫難細論,僅舉二者的最大共同點有二:

  一、都是“泛屋頂理論”。《六論》的主軸,是強調和平發展的“過程論”,而欲以緩化、軟化、轉化,來改善統獨的“目的論”。因為強調“過程論”,所以主張“筷子理論”(不統/不獨),與“杯子理論”(維持“中華民國一中憲法”的“現狀”);但強調“過程論”,亦並未迴避“目的論”,因此也主張可考慮以“屋頂理論”來處理“目的議題”,例如兩岸成立“邦聯”。《六問》似乎指稱:“一中各表”對“一中”的意涵交代不清,但《六論》卻說得很清楚:“一中各表”所說的“一中”,說的是“屋頂”,是“第三概念”、“上位概念”;比如,若成立“邦聯”就會出現“第三憲”,與《六問》無異;至於“各表”,《六問》與《六論》皆主張“一中憲法”,更無差別;《六問》又稱,“接受一中,不表示我們必然接受大陸為中央,台灣為地方”,這豈非也是一種“各表”?《六問》畢竟並不贊成“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認為“一個中國”應是“第三概念”(第三憲),這又與《六論》有何不同?甚至,《六問》主張,可經“和平協議”做為建立兩岸政治互信的“第一份文件”,這也是本報早有的提議,差別何在?

  至於《六問》將“一中各表”說成與台獨與偏安無異,甚至說成皆是“螟蛉子之焦慮”,更不啻已是指鹿為馬。台獨會主張“一中憲法”嗎?偏安者會主張“兩岸共同回歸辛亥革命及孫中山的起點”嗎?會主張由“合理的過程”達到“改善之目的”嗎?三學者大可自詡有“經略大中華”的雄心壯志,但何必將他人說成“孤兒心態”?

  其實,《六論》主張兩岸關係應“化整為零”,《六問》則是主張應當“化零為整”。然而,無零豈有整,無整則零亦亂;“過程”與“目的”應是首尾呼應、相輔相成,沒有非要相互對立的道理。

  二、北京是主要的變數。《六問》稱,《六論》的觀點有一點一廂情願,我們承認;但《六問》的問題,則是在不知自己也有一點一廂情願。《六問》指出,“兩岸的物質權力處於不對稱狀態”,這也是《六問》與《六論》必須面對的相同處境。《六問》對《六論》的質疑,最具說服力者,應是“北京‘憑甚麼’接受一中各表”這類的口吻,六篇長文不斷抬出“北京不答應”,據此反對一中各表;難道不怕有人也會用同一語氣請教《六問》,北京又“憑甚麼”接受“一中三憲”?

  社論說,然而,北京不接受,未必是絕對不可變的事情。必須聲明,我們不反對“一中三憲”,且認為“一中各表”與“一中三憲”只是名異實同;而北京若能接受“一中三憲”,就沒有道理不接受“一中各表”,因為兩者皆是“泛杯子理論”與“泛屋頂理論”。令人遺憾的是,若為了主張“一中三憲”,卻要以北京“憑甚麼接受”來否定“一中各表”,那就是莫名所以了。

  其實,為了解決兩岸僵局,在兩岸主政者與社會菁英間,出計獻策者不可勝數;其中有一共同困境,即皆須面對“北京不答應”或“台灣不接受”的難題,這也是“一中三憲”與“一中各表”的共同處境。雖然如此,兩岸卻仍然是議論滔滔,正是因為“不接受/不答應”未必是鐵板一塊。所有的“理念的創製”,皆須首先打破“墨守成規”的侷限。正如《六問》所說,東西德的《基礎條約》,與歐盟的《赫爾辛基最終議定書》,皆是穿透了許多“不答應/不接受”才破繭而出;同樣的,兩岸自“解放台灣”“反攻大陸”,能走到今日以“和平發展”為主軸基調,又何嘗不是穿透了許多“不答應/不接受”而形成?我們希望兩岸皆能接受“一中各表”,同時也歡迎兩岸能接受“一中三憲”;我們不在意誰的理論學說能成為兩岸的正式論述或旗幟,我們只關切如何經由“合理的過程”以實現兩岸“改善之目的”。

  社論稱,由於我們更強調過程論,所以不認為“台灣前途應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是甚麼離經叛道的論述;我們也認為兩岸問題的終極解決,必須同時化解確實存在的台獨因素,所以只能轉化台獨,而不可想像把台獨一筆勾銷;尤其,“一中各表”與李登輝的“兩國論”,及民進黨的台獨,根本不是一回事,何能將之指為一丘之貉?三學者難道不是在“為箭畫靶”?

  社論說,最後,我們要鄭重聲明,《元旦六論》與馬政府完全無關,連一點點關聯都沒有。其實,“一中各表”是一個仍在發展中的概念,我們在李登輝時代即主張“一中各表”,也不在意與馬政府“一中各表”的思考有何出入。我們的用心,只在嘗試為“一中各表”思考體系的建構略盡棉薄而已。我們歡迎“一中三憲”的創見,但也希望我們對“一中各表”的思考,勿被誤解及曲解。集思廣益,豈不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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