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國民黨前“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遭法院以詐欺罪一審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外界關注是否追討“立委”薪資,“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待法院判決確定,“立院”會依法處理,沒有人情考量。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詐欺罪判決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中央社報導,外界關注是否追討李慶安“立委”任內新台幣8000多萬元薪資,對此,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這個問題有待研究,因為昨天的判決是針對刑事,民事部分尚未處理;待刑事判決確定後,“立法院”會依法處理。
媒體詢問,李慶安畢竟是與許多“立委”相處多年的老同事,屆時若要追討薪資,王金平是否會很為難?王金平說,“我們也只有依法處理,沒有辦法顧及所謂的情誼”。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北檢是以偽造文書、詐欺罪起訴李慶安,其中詐欺部分,若將來判決確定,依刑法第38條及40條規定,司法機關可於裁判時宣告沒收李慶安擔任公職期間的所得。
法制局也指出,若李慶安詐欺罪名判決確定,但法院沒有宣告沒收她的“立委”薪資,則可以由李慶安擔任“立委”期間的薪資經管單位“立法院”,對李慶安提起民事上的侵權訴訟,請求返還“立委”薪資。
全案起因於多名民進黨“立委”在二零零八年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已涉偽造文書及貪污。檢方起訴時認為,李慶安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因此不構成貪污罪,而依詐欺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