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日前,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焰火晚會、商貿展銷、燈會、廟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審查審批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協助維護重大活動現場及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時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隨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嚴防發生群死群傷事故,全力保障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順利舉行。
各地公安機關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公安部有關通知要求,積極部署開展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北京市公安治安部門針對經濟回暖、春節大型活動明顯增多的情況,明確專人主動聯繫區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場地單位,提前掌握春節期間大型活動舉辦情況;選派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幹對廟會活動全程跟進,將隱患堅決消除在安全規劃階段;確定11項廟會活動為重點檢查指導對象,會同有關部門對臨建設施、消防安全、供電用電等開展安全檢查,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同時,通過廣播、報紙、手機短信等形式發布春節期間大型活動安全提示,為群眾參與活動提供安全建議。遼寧、山東、黑龍江、廣東等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嚴格各類大型活動的審查審批,會同旅遊、建設、交通、質監、安監等相關部門,對舉辦大型活動的場所和各類重要工具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
據統計,春節期間全國將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1萬餘場,其中萬人以上的活動320餘場,體育比賽300餘場,文藝演出1000餘場,展覽展銷3000餘場,游園、燈會等5000餘場,人才招聘會等200餘場,預計觀眾數2500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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