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菲律賓新移民法案(二○○九年移民法案)已由參眾兩院各自通過,後經兩院洽商委員會協商後取得一致,現可能於五月底複會時正式通過。
菲律賓《世界日報》報道,菲華商聯總會理事長黃禎潭博士及諸位領導較早向有關參議員極力爭取,反映華社的意見與立場,以保障外僑的權益,並年初再次行函全體參議員,表明該會對該新移民法案的立場,請求接納該會建議的多項修改條文,予以支持通過。
該會自始即非常關注此一法案,由黃禎潭理事長於去年九月中旬率眾領導曾親訪移民局長利曼蘭及副局長牙籠,就其中多項條文進行探討交流,隨後經該會律師詳細研究列出該會立場,於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分別呈文參院三個有關委員會主任,對內中多項不利條文提出意見,包括反對移民局長可為調查而擁有逮捕外僑之警察權力,和反對移民局長列入歸化特別委員會成員,因該委員會只受理根據共和國法案9139號規定申請者須土生土長,並未涉及任何移民事宜。
該會也建議取消共和國法律562號1950年外僑登記案,規定外僑須每年親往移民局辦理常年報到,因為目前已有五年期的外僑身份卡(ACR I-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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