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1日電/“我們擔心她不是記者,就把錄音筆拿去看看了。”昨日上午, 記者在湖北團全體會議上見到了因拿走女記者錄音筆而受到公眾廣泛關注的湖北省省長李鴻忠,李省長向記者詳細地解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中國廣播網報道,前日,網絡上瘋狂流傳的湖北省李鴻忠省長拿走女記者錄音筆一事,讓無數的記者聚集在大會堂門口,為的就是能夠堵住這位兩會上的新聞人物。不過,當天無一人能尋到李鴻忠的影蹤。
昨日上午,記者又趕到湖北團,終於找到了李鴻忠省長,單刀直入採訪了“錄音筆”事件。在將近10分鐘的採訪過程中,李省長語調溫和,對記者的每個問題都耐心傾聽。他一再強調自己對媒體的態度是開放的。
“比如那天小撒(撒貝寧)採訪我的時候,好幾個其他報社的記者讓我轉個身照相,我就把身體轉過來,讓他們照個夠。我們就是要創造條件給記者採訪。”李省長舉例說。
當記者問到是否需要向女記者道歉時,旁邊有一位記者打斷:“這個問題怎麼能問呢?”但李鴻忠並未受影響,而是繼續回答提問。
記者:網上盛傳你與京華時報記者發生了衝突,您能談一下嗎?
李鴻忠:我請教她“您是哪個新聞單位的”,她說她是《人民日報》的。我就又問她:“你是《人民日報》的嗎?”她就支支吾吾沒再答了。後來我們得知她不是《人民日報》的,是《京華時報》的。不過《京華時報》也沒關係,我覺得每個媒體都有採訪啊、新聞監督的權利,這都很正常。我覺得就理直氣壯地說《京華時報》就好了,沒什麼問題。
記者:輿論好像集中在女記者的錄音筆上。
李鴻忠:這個是因為她沒有痛快講(她的單位),可能她覺得自己是《京華時報》的卻說是《人民日報》的,不太好吧。我們就擔心她是不是其他單位的,不是記者,就把錄音筆拿去看看了,看看是什麼內容。
記者:您覺得政府和人大代表應該怎樣面對媒體?
李鴻忠:我2004年的時候剛到深圳(時任深圳市市長,編者注)時就說過,新聞媒體有“三光”作用。第一,就是要陽光。總理講,權力要在陽光之下運作,什麼東西亮在陽光之下,就一清二楚。第二個是目光,群眾的目光,人民的目光,這也是監督的一部分。第三個,是激光。用激光做手術不出血,容易治病,創傷面又小,輿論監督是改正問題、糾正錯誤的好辦法。我當時概括的“三光”作用就是要高度重視媒體。
我認為新聞輿論的監督和人大法律監督、人民政協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一樣,都是必須的。
記者:網絡上一邊倒地覺得記者受了委屈?
李鴻忠:我覺得她應該更開朗一些,大大方方的。
記者:您覺得她也有錯?
李鴻忠:我也不認為什麼有錯,在這個過程中,就要互相理解。
記者:許多網民要求您向記者道歉,您怎麼想?
李鴻忠:唔……我覺得也不要太講這個。其實認識一個人也不是光是某一個方面的。有一些誤解,不要緊。
記者:您覺得不用道歉?
李鴻忠:(略微激動)我覺得不涉及道歉。大家的目標都是為了一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黨政工作是為了社會和諧發展,媒體也很辛苦,為社會的公平正義鼓與呼,鞭撻社會的不良現象。有的時候,有一些誤解啊,像傳遞信息不很全面啊,我看也不用(道歉),慢慢就好了。特別是很多年輕人剛從業,也很不容易。
她如何覺得有什麼不好想的,像我們這樣見面,大大方方地聊一會,我覺得行。但我覺得不用在網絡這個層面再做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