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4日電/台灣不動產交易價格不透明,民眾購屋常搞不清楚行情價,對此,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提案修法,強制不動產經紀業每月揭露成交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中央社報道,鄭汝芬受訪時指出,房價過高是10大民怨之首,幾次跟年輕人聊天得知,若父母沒有留下房子給子女,年輕人根本買不起;而房價之所以過高,可能來自價格不透明,導致成交價往往高出行情價。
她說,市場運作核心本質就是價格機能,充分的價格信息揭露,才不會淪為業者操控市場獲取暴利的工具,市場才能健全發展。
鄭汝芬表示,世界先進國家都採交易價格強制登記制度,民眾本來就有知的權利,政府應提供合法管道,讓民眾可自由查閱所有不動產物件的交易價格與物件條件標示(例如詳細門牌、建物土地面積、屋齡、修繕狀況等)。
因此,她提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強制不動產經紀業每月揭露成交價,政府應建立房地產信息系統,供民眾公開查詢。
至於修法會不會導致房仲業者反彈?鄭汝芬認為,修法是保障民眾權益、健全市場機制,對合法、守法的房仲業者,絕對不會造成任何困擾,更不會影響他們的權益。
她在提案中指出,“法務部”曾做出解釋,只要不涉買賣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訊息的揭露,單獨揭露交易價格與房屋屬性內容,並非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限制範圍,強制業者登記交易價格沒有違法。
鄭汝芬提案新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草案規定,“經紀業應將每月成交案件價格與內容等資料於次月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建立房地產信息系統”;並修正相關罰則,違反上述規定處新台幣6 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