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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艦” |
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負責調查韓國警戒艦“天安艦”沉沒事件的韓國民間與軍方聯合調查團,7日公布“天安艦”沉沒過程和搜救情況的調查結果,對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等狀況和援救過程作出認定,但並未對事件原因作出結論。
星島網消息,調查報告說,當時正在白翎島西南方2.5公里海域(東經124.36度,北緯37.55度)正常執行作戰任務的韓國海軍第二艦隊“天安艦”,於3月26日晚間9時22分沉沒,原因不明。當時艦上104人中,有29人當值,其餘人員處於休整狀態。“從值班人數來看,天安艦處於正常值勤狀態”。
報告說,6分鐘後,第二艦隊司令部獲悉“天安艦”沉沒,隨後命令大青島高速艇編隊、“束草”號警戒艦和仁川海警等迅速前往救援,並啟動了緊急對策小組和一級對潛警戒狀態。高速艇編隊最先於晚間9時58分抵達事發現場開始救援,從晚間10時38分至晚間11時13分,58人獲救。
關於事發當時的情形,報告說,據倖存的58人陳述,事發時感覺到艦尾受到巨大衝擊,並聽到一聲巨響,在停電的同時,海水和油流入部分房間。船員們逃生至艦首時,艦尾部分已然不見,艦體也往右90度側翻。
報告還就媒體和民間所提出的一些疑問進行了回答,否認“天安號”當時正在執行特殊任務,否認軍方謊報出事時間,否認曾針對倖存人員下達“封口令”,否認“天安艦”內部紀律鬆弛。
報告指出,調查團將在艦體打撈出水之後,再進行精密調查,以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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