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8日電/台北地院審理扁案衍生的金改弊案及洗錢案,十七日提訊陳水扁及傳喚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及吳在美國的律師胡維剛及祕書張菊惠。胡、張均證稱有人捐兩百萬美元給吳在美推動“國民外交”,他們也是扁案爆發後,從媒體報導得知錢是來自扁;對這兩名證人的證詞,扁未表示意見。
中國時報報道,昨天上午針對吳澧培被控協助扁家洗錢部分進行審理,胡維剛證稱,他在美國一直擔任吳的律師,他結婚時,吳是證婚人,兩人有超過廿年的交情。
胡證稱,二○○八年“總統”大選,他返台投票,順道拜訪吳澧培時,吳告訴他有人捐款兩百萬美元,要讓吳去推動台灣“國民外交”,吳請他研究這筆錢是否合乎美國稅法及政治獻金的相關規定,並規劃如何運用這筆錢;後來扁案爆發後,吳擔心會對台灣“國民外交”有負面影響,因此未動用這筆錢。
張菊惠也證稱,吳澧培告訴她有這筆錢,要用在美國推動台灣“國民外交”,但沒有告訴他捐錢者是誰,她是在媒體報導吳與扁家洗錢案有關,才知道錢是來自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