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湖北近期發生的兩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作為省政府主要負責人,在這裡向全省各級政府,並通過媒體表明我的態度:首先我要負主要責任。”
荊楚網報道,4月21日,湖北巴東水布埡發生滾裝船翻覆事故;5月8日,利川水井灣煤礦發生瓦斯燃燒事故。兩起事故共致22人死亡、3人失蹤,安全生產工作再度引起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5月11日,省政府召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省長李鴻忠首先主動擔責,並再次強調“政府是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主體”。
2008年、2009年湖北省連續兩年沒有發生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2010年以來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近期的兩起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李鴻忠表示,兩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教訓極為深刻,充分說明安全生產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鬆。全省各地一定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李鴻忠同時表示,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前提和底線,關係到人民群眾最基本的權益。人民群眾最重要最基本的權益是生命權益。以犧牲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代價的發展,這樣的發展與我們追求的目標背道而馳。即使從經濟角度看,不安全生產換來的也是零效益,甚至是負效益。安全生產事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的落實和體現,是各級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最基本的職責。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責任主體是政府。各級政府對安全生產的責任是守土之職,是天職,必須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