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北京的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研究員楊立憲談及台灣希望簽署于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問題時,非常直率地表達了個人的看法,她的看法,在大陸專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是隨便說說的。
楊立憲指出,與落實ECFA相關的是台灣方面希望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問題。台方認為自己是WTO成員,有權自主與其他WTO成員簽署FTA。祖國大陸則認為,台灣基於經濟需要希望簽署FTA可以理解,但與大陸建交國簽FTA已超出單純經濟問題的範疇,因為所有與大陸建交國均堅持“一中”原則,大陸一貫反對與大陸建交國同台灣“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簽署“任何官方性質的協議”。因此,如何界定FTA的性質、拿捏處理分寸,對兩岸而言都是新的挑戰。大陸方面提出“符合九二共識、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的原則,展現了大陸方面特事特辦的誠意與善意。
楊立憲還說,如果台方以為兩岸簽ECFA後,台可以任意與其他國家(包括與大陸建交國家在內)商簽FTA,大陸無權過問,這恐怕是對問題的特殊性存在誤解,認識不足,既不利於增進兩岸的政治互信與營造和諧氣氛,也不利於達到台灣希望盡快多簽FTA的目的,希望台方能夠三思而行。相信只要雙方有基本的政治互信,坦率溝通協商,這一問題定能得到妥善解決。
我們認為,楊立憲看法符合基本事實。台灣如何與其他國家簽署FTA,是兩岸共同面對的問題,絕對不是大陸可以不參加、不理會,單憑台灣一方就可以決定的問題。如果認為無需大陸理解與配合,台灣自己就能搞掂,那麼,絕對要犯兩岸關係的幼稚病,不僅達不到目標,也將嚴重損害兩岸關係。
因為FTA是兩岸共同問題,馬政府應慎重思考對策,切勿誇誇其談,事情做不成,徒增笑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