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5日電/日本仙台地方法院25日就宮城縣石卷市3人死傷案判處被控殺人等罪行的一名19歲少年死刑。這是日本實行審判員制度後的第二例死刑判決,也是首例對少年做出的死刑判決。
共同社報道,審判長鈴木表示:“也考慮到了遺屬的感情。案發時被告18歲不能成為其迴避死刑的理由。”他就該少年重新做人的可能性指出“不得不說極低”
檢方指出,不能期待該少年重新做人,也不存在可以迴避極刑的特殊情況,要求判處其死刑。辯護律師則主張案情並非必須適用死刑。
據判決書稱,今年2月10日清晨,該少年闖入前女友(18歲)的住處,用菜刀將前女友的姐姐南部美沙(20歲)及其朋友大森實可子(18歲)殺害,並使在場的一名男性重傷。該少年在綁架前女友時還使其左腿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