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0日電/有媒體報導,陳水扁在台北監獄服刑中,以代為寫訴狀與受刑人交換洗內褲,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今天表示,“絕無此事”。
中央社報道,江志銘上午陪同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前往台北監獄,探視陳水扁。
記者問到,有媒體報導,陳水扁在獄中以代為寫訴狀,與其他受刑人交換,希望對方代為洗陳水扁的內衣褲。江志銘表示,受刑人居於斗室互相幫忙是有可能;陳水扁有律師背景,以往服刑時,也會考量若有受刑人需要,陳水扁也會義務幫別人寫訴狀,這是陳水扁非常樂於幫助別人的地方;但絕對沒幫人寫訴狀、交換洗內衣褲的事情。
江志銘表示,陳水扁案件受到大家矚目,但是連這種小事情都受到渲染,實在沒有必要,希望外界不要以奇奇怪怪的事情來羞辱卸任“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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