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趙蓉19日表示,中行與台灣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等4家台灣同業分別擬定的全面業務合作協議已獲台灣金融監管機構核準。趙蓉指,中行與4家台灣同業分別擬定的全面業務合作協議,於近日獲得台灣金融監管機構的核準。待有關協議能夠早日正式簽署。
星島日報報道,近日台灣金融監管機構已核準同意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銀行、台灣兆豐金控等4家當地銀行與中行分別擬定全面業務合作協議。這將是兩岸銀行間正式簽署的首批全面業務合作協議,意味著兩岸銀行之間的全面業務合作為期不遠。
據了解,中行與4家台灣銀行同業展開的業務合作,將涵蓋外匯、貿易融資、聯合貸款、同業拆放、人員交流及中小企業金融等領域。雙方將本著業務發展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自身品牌、管理及經營優勢,建立全面業務合作關係。
今年9月,中行成為首批獲准在台灣設立代表處的大陸銀行之一。10月25日,中行台北代表處正式揭牌開業。12月17日,中國銀監會表示已批准台灣第一商業銀行上海分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蘇州分行等5家台資銀行的大陸分行開業。
趙蓉相信,與台灣同業簽署全面業務合作協議,將有利於加強並拓展兩岸金融業的全方位合作,服務兩岸投資和貿易往來,促進兩岸經貿合作持續、快速發展。
近兩年來,特別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署後,兩岸金融合作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目前,兩岸金融已邁向實質合作階段: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設取得實質進展,兩岸銀行互設機構得以實現,新台幣兌換業務地域範圍不斷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