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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建議落實,銀行業界可共享借貸人的住宅及非住宅正負面按揭資料。 |
中評社香港1月6日電/為壓抑樓市炒風,金管局推動設立按揭正面信貸資料庫,銀行業界可共享借貸人的住宅及非住宅正負面按揭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有關建議進行為期五星期諮詢,針對六大範疇徵詢公眾意見,預計三月底前修訂實務守則。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樓市急升加上低息環境,單是○九年及去年上半年,物業價格已分別上升兩成九及近一成,整體住宅價格在去年六至九月間亦錄得百分之五升幅,市民置業負擔能力比率,已由前年三成六升至去年四成二,令人擔心資產泡沫風險增加,以及過度信貸的問題。
雖然本港○三年已成立正面信貸資料庫,銀行可共享借貸人的無抵押貸款,如信用卡和分期貸款等的正負面資料,以及拖欠還款逾六十天以上的住宅樓宇負面按揭記錄,然而資料庫沒包含按揭的正面資料。
銀行業界建議擴大資料庫,以提高信貸風險評估的準確性,包括擴大範圍至商廈及工廈等非住宅物業;以及客戶尚未償還的按揭宗數等正面按揭資料。銀行日後在客戶書面同意下,可根據有關資料處理客戶的新按揭及其他信貸申請,以及在建議實施兩年後通過資料庫,檢討客戶的其他信貸組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指出,有關建議對個人私隱影響重大,“個人資料披露愈少愈好,愈多個人資料被披露及使用,代表更多私隱被侵犯,所以要嚴肅考慮建議,在公眾利益及個人私隱之間平衡。”他同意擴大資料庫可增加透明度,但擔心共用更多個人資料會造成資料過度密集,令資料被濫用風險增加;又會引起“歸類效果”,即將個人歸類為不同風險的借貸人身分,產生標籤效應。
私隱專員公署已就建議提出六項考慮,包括擴大範圍至樓宇正負面按揭資料、過渡期長短及將資料應用於其他信貸申請上,諮詢市民意見。蔣任宏表示,銀行在核實客戶身分及得到客戶書面同意後,只可披露客戶的正面按揭宗數,而非其他按揭內容包括還款額、還款年期及物業市值等的建議,他解釋:“提供個人資料是有實際運作需要,以跟進借貸人身分,要求很合理。業界建議要有當事人同意,才可授權取得資料,提供按揭宗數已足夠,不需提供其他資料。”
他補充,銀行已確保有關資料不會用作直銷用途,“業界有強調不會用作其他用途,確定不會被不法分子用作直銷。”至於其餘五項考慮,蔣重申公署現階段有所保留,惟持中立立場,待市民提出意見才作最終決定,目標於三月底前整理所有意見,並按諮詢結果修訂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諮詢期到下月八日,公署本月十八日亦會舉行公眾論壇,與業界及金管局交流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