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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融資總量 央行官員首次“解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18 17:28:47  


  中評社香港2月18日電/社會融資總量,這一新的概念出爐數月之後,央行首次對其進行詳細解讀。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昨日(17日)晚間,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的一篇《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及實踐意義》的署名文章,刊登在央行網站上。盛松成在文章中稱,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與經濟關係,也不能全面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社會融資總量則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係,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

  所謂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具體來看,社會融資總量包括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以及其他部分。

  盛松成表示,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衝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

  事實上,較長時期以來,我國貨幣政策重點監測、分析的指標和調控中間目標是廣義貨幣(M2)和新增人民幣貸款。在某些年份,新增人民幣貸款甚至比M2受到更多關注。

  “由於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準確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因此只有將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和直接融資都納入統計範疇,才能完整、全面監測和分析整體社會融資狀況。”盛松成還表示,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因過度關注貸款規模而形成的“按下葫蘆浮起瓢”的現象,即商業銀行通過表外業務繞開貸款規模。

  一般而言,表外業務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以2010年為例,全年新增人民幣貸款7.95萬億元,同比少增1.65萬億元,但是實體經濟通過銀行承兌匯票和委托貸款從金融體系新增融資就達3.47萬億元。

  在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和直接融資方面,近年來的增速更是遠遠跑贏信貸。統計顯示,2010年企業債和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分別達1.2萬億元和5787億元,是2002年的36.8倍和9.5倍;2010年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的資金運用合計約1.68萬億元,是2002年的8倍。

  “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盛松成稱,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範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籌資及企業債的淨發行等;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統計顯示,從2002年到2010年,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由2萬億元擴大到14.27萬億元,年均增長27.8%。同期,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重則呈現出一個急劇下降的過程:這一比重由2002年的92%下降至2010年的55.6%。

  也許正因意識到新增人民幣貸款不能全面反映實體經濟的融資總量,央行今年罕見地未列出全年新增人民幣貸款的目標。而是在今年的年度工作會議上,央行提出,將把好流動性總閘門,引導貨幣信貸總量合理增長,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

  盛松成還表示,可以根據GDP和CPI等指標推算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的社會融資總量。通過完善金融統計制度,加強中央銀行與各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可形成社會融資總量的有效調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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