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五一”起,買房者無論是買新房或是二手房,都將得到一屋一本的“價格手冊”。北京晨報報道,北京市發改委昨天發布《北京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大到土地使用的批准文號和日期、房屋層高、分攤面積,小到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停車費、代辦過戶的收費,這些關乎價格卻一向難以打聽清楚的細節都得在價格手冊中一一明示。
標價牌:車位須公示面積和總價
繼國家發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一套一標價”之后,市發改委昨天發布本市的實施細則。相比之下,本市的落地政策更為“嚴格”。
本市將明碼標價分為“標價牌”和“價格手冊”兩種方式。商品房經營者(開發商和中介機構)應將標價牌(價目表)重點內容張貼上牆,應告知內容印刷成冊。標價牌上除了國家發改委要求明示的“每套在售商品房銷售情況以及銷售狀態、樓號、樓層、房號、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單價,每套銷售總價”等信息外,本市還要求“銷售地下停車位的,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面積和銷售總價”。
二手房一向含糊其辭的建筑年代,買房者也能從標價牌上驗明年紀。本市還要求標價牌上應標示房源具體區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結構、戶型、建筑面積、銷售價格、代理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價格手冊:代辦過戶也要明示價碼
發給買房者的價格手冊上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証》等五個許可証的批准文號和批准日期,幫助買房者大致掌握房屋的年齡﹔還有房屋戶型、層高、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和分攤面積等信息。
新建商品房如果前期有物業管理公司,手冊上也會公示企業名稱、物業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費用方面公示內容還包括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商品房交易及二手房過戶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過代收代辦服務應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此外,樓盤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也應一一明示。
經適房限價房也得明碼標價
據悉,這一細則適用於本市開發商和中介機構,即無論是銷售新建商品房,還是存量二手房,都得照此實行明碼標價。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的明碼標價也參照執行。
市發改委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了本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標準,有助於解決商品房銷售不標價、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對於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這位負責人表示,“五一”后,本市將通過開展專項檢查、暢通舉報途徑、發揮媒體監督等措施,嚴格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確保《細則》的貫徹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