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23日上午,廣州市花都區原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潘瀟涉嫌受賄案在廣州中院一審開庭。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底至2011年,潘瀟利用負責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承攬項目工程、競選人大代表等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涉嫌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500多萬元。
新華網報道,記者在法庭調查階段了解到,2005年左右,潘瀟的岳父金偉新經潘瀟介紹,在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石門村租用土地,著手建立一處度假村“流金山莊”。在流金山莊工程的啟動、施工和運營過程中,由金偉新負責日常管理,潘瀟安排他人建設裝修,並介紹朋友、下屬去消費游玩。一些想找潘瀟“辦事”的人,便把出資建設流金山莊當成了賄賂潘瀟的渠道。
廣州市檢察院的公訴人稱,2005年底至2008年12月,潘瀟幫助廣東大昌行喜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租賃花都區交通局場地、競選花都區人大代表。為“感謝”潘瀟,李某以出資建設流金山莊工程、購置物品、銀行存款、支付現金等形式,向潘瀟及其岳父金偉新、岳母王梅舉賄送財物價值225萬多元人民幣。
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江某湘在承攬廣州花都區市政工程時得到潘瀟“關照”;隨後,潘瀟又為江某湘任臨時工的女兒爭取到機關工勤事業單位的編制。江某湘因此為潘瀟、金偉新出資建設流金山莊工程併購置物品,賄送財物58萬多元人民幣。
2009年2月至6月,施某元、施某天經營的廣州萬穗時尚研發有限公司發起設立廣州花都萬穗小額貸款公司,在此期間得到潘瀟幫助。施某元、施某天以入股流金山莊為名賄送潘瀟、金偉新現金140萬元人民幣。
同時,潘瀟還通過提拔任用下屬親信借機斂財。2007年底至2011年3月,潘瀟為時任花都區市政園林局局長徐文勝、花都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任東華等人職務升遷提供幫助,並“安排”自己的秘書鄭國威先後擔任花都區炭步鎮鎮長、新華街道辦事處主任。
作為回報,徐文勝以出資建設流金山莊工程的名義,向潘瀟和金偉新賄送財物15萬多元人民幣。鄭國威為潘瀟支付了家庭旅遊費、交通費21萬多元人民幣。任東華也向潘瀟賄送現金人民幣13萬元、港幣11萬元、美元5000元,以及價值32萬多元人民幣的翡翠擺件1件、羊脂玉器2件。
潘瀟在法庭上表示,起訴書上的犯罪事實基本屬實,但對具體涉案金額仍有意見。潘瀟的辯護律師田文昌認為,應對李某、江某湘等人建設流金山莊的費用做進一步鑒定核實。涉案的金偉新、王梅舉等人均已另案處理。23日下午庭審結束,法院將對該案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