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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淮安回應安置房3年未建成 承認監管不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6 10:25:20  


  中評社北京9月6日電/9月4日,現代快報報道了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工程逾期兩年不能交付的情況。記者調查發現該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門檻設置太低、審查不嚴、工程非法轉包、監管缺位等諸多亂象。昨天,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就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建設工程中存在的一些焦點問題作出了回應。

  一、承包商怎樣確定的?

  進行過招投標,存在門檻設置低的情況

  昨天,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人士回應稱,鉢池山安置小區總規劃建築面積41萬平方米,目前已建成交付面積23萬平方米。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工程於2008年8月進行了公開招標,中標單位為淮安市宏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總價15453.8萬元。合同約定開工日期為2008年11月16日,竣工日期為2009年8月6日。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工程於2009年2月12日正式開工,於2009年底全部封頂並進入安裝及裝飾施工階段。2010年初,由於宏達公司與聯合施工方發生糾紛,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在此過程中,開發區建設房管局多次會同相關部門積極介入調查處理,曾多次口頭及書面通知要求宏達公司不得將工程進行違法分包,並責成宏達公司終止聯合施工協議。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人士稱,當初確定承包商的時候,的確存在設置門檻低的情況。

  二、是否存在工程轉包?

  存在監管缺位,宏達公司被清除出淮安建築市場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工程31棟樓共129113平方米。宏達公司與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顯示,合同價款暫定總額15453.8778萬元。而事後,宏達公司卻將4期31幢房子,以每平方米730元全部承包給了趙來成、朱宗慧等8人。對於這種情況,有關部門是否存在監管缺位的問題?

  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人士稱,確實存在監管上的問題。發現問題後,針對宏達公司在施工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及時上報了市主管部門,2011年3月18日,市清欠辦下文(淮清辦〔2011〕1號)對該單位進行了處罰通報,將其清除出淮安市建築市場。

  三、何時能夠住上安置房?

  計劃於11月底全部交付

  昨天,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介紹,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已有14棟樓(600套房屋)交付使用,9棟樓(360套房屋)正在交付,其餘8棟樓(336套房屋)因宏達公司與聯合施工方產生經濟糾紛,導致安置房遲遲不能建成交付。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人士表示,9月4日上午,開發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存在問題。解決辦法是:一是限期完成8棟樓後續建設任務;二是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被拆遷戶的臨時安置過渡費;三是確保項目如期復工;四是由鉢池鄉政府與建設房管局抽調專門人員服務鉢池山安置小區四期群眾。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人士表示,對具備交付條件的9棟樓(360套房屋),立即交付;剩餘8棟樓(336套房屋)9月中旬復工,其中4棟樓10月中旬交付到位,其餘4棟樓,計劃於11月底建成交付。

  四、過渡費從哪裡來?

  相應損失由宏達公司承擔

  在調查中,有知情人士向快報記者反映,由於工程合同糾紛,導致拆遷戶無法入住新房,開發區管委會每月要拿出的安置過渡費達120多萬元,近兩年的時間已經支付過渡費2000多萬元。這錢從哪裡來?對此,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人士表示,這個數字不準確,具體的數字需要核查。該有關人士還表示,相關的過渡費先期是由開發區財政局按相關政策標準及時足額發放的,“對由宏達公司造成的工期延誤所產生的,包括開發區先期墊付的超期臨時安置過渡費等經濟損失,開發區管委會將嚴格追究其責任,並由宏達公司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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