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北大公布2012年“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參與學校及實施細則,和去年公布的遴選要求相比,今年細化了很多,還列出了不得被推薦的四條“高壓線”,第一條就是“不孝敬父母”,而也正是這條要求昨天引發爭議,網友認為孝敬父母是傳統美德,一個基本的準則怎麼能變成擇優的標準呢,而且孝敬不孝敬由誰來判斷,怎麼判斷,是割肉孝母還是臥冰求鯉?
北大選才 學漢武帝“舉孝廉”?
揚子晚報消息,漢武帝即位後的第一年,就詔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長官向朝廷舉薦道德學問優異又有議政能力的人。六年之後,他再次下詔策試良才,並且在這一年明確規定了郡國必須選拔的人數。
“舉孝廉”,是漢代發現和培養官吏預備人選的一種方法。它規定每二十萬戶中每年要推舉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職。被舉之學子,除博學多才外,更須孝順父母,行為清廉,故稱為孝廉。在漢代,“孝廉”已作為選拔官員的一項科目,沒有“孝廉”品德者不能為官。中國文化以孝治天下,所以稱孝廉。到清朝時,考取了舉人,還是用孝廉公這個名稱,那是沿用漢朝的。
“孝敬父母”標準真的不好把握
有父母說:“孩子把成績搞好就是孝順我”
今年北大在公布推薦生遴選條件時重點強調了道德品質,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不孝敬父母;不關心他人,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有不良誠信記錄;考試作弊、受到處分或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而正是第一項“不孝敬父母”引發了眾多爭議。網上形成了兩股針鋒相對的意見。有網友為新規叫好,認為百善孝為先,此舉應該大力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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