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15日下午在特區立法會發表2012年度施政報告時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積極而審慎地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發展問題。澳門中聯辦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稱這是“穩步推進特區政制發展的一項重要安排”。
崔世安指出,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已做出規定。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的良好發展,有力證明這些規定符合澳門社會的發展實際。
崔世安表示,基於2013年澳門特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2014年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漸接近,特區政府決定,把處理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修改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
崔世安說,社會各界普遍認為,保持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穩定,是確保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條件。同時也認為,有需要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作適當修改,以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進步。
崔世安表示,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等選舉法律,通過完善制度,倡導公平正義的選舉文化,有序而又平穩地推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發展。
15日晩,澳門中聯辦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說,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2年度施政報告中把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從澳門實際出發,穩步推進特區政制發展的一項重要安排。
澳門中聯辦負責人強調,澳門特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其政治體制是根據國家憲法由澳門基本法規定的。回歸以來的實踐證明,澳門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有利於澳門長期繁榮發展及和諧穩定,符合廣大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處理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渉及中央的權力和特區的權力,其決定權在中央。
澳門中聯辦負責人表示相信,澳門特區和社會各界人士一定能夠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廣泛凝聚共識,把這件關係特區根本利益和長遠發展的大事辦好。 |